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健委员会有关干部保健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干部保健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安排健康体检,建立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档案。确定干部保健基地。做好干部保健专家组的建设及后备梯队的选拔培养工作,掌握专家队伍情况。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的医疗保健任务。
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和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离休干部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医疗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汇总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离休干部预决算工作。联系电话: 553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