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鞍山市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和事故诊断鉴定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鞍钢卫生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要求及我市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诊断鉴定小组(以下简称诊断鉴定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决定对原诊断鉴定小组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名单附后)。调整后的诊断鉴定小组职责不变。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分别建立相应的诊断鉴定小组,负责本辖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诊断鉴定工作。诊断鉴定小组应由有经验的流行病学医师、临床医师、检验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凡未建立诊断鉴定小组或诊断鉴定小组不健全的地区,要求尽快予以组建或进行充实调整。各地区诊断鉴定小组建立或调整后,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备案。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鞍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和事故诊断鉴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丽芬 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主任医师 副组长: 黄纪虹 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成 员: 胡 伟 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王
刚 市中心医院心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李述君
市中心医院儿科主任 主任医师 李伯凡
鞍钢铁东医院消化内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王立菊
鞍钢铁西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张国华
鞍钢立山医院皮肤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梁丽华
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程云威
市妇儿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何
颍 市疾病控制中心检验科主任 主任检验师 陈艳军
市疾病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主任 主管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