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字[2008]20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 《2008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08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卫生厅 疾病预防控制和 卫生监督工作重点,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积极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措施,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 ,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建设 ,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工作能力
1 、深入推进千山区、岫岩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 不断积累和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深入开展市及县(市)、区两级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组织做好对疾控机构日常考核评价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2 、加强信息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县(市)、区填报情况进行质控和督导检查,确保全市疾控信息录入完整率、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 100% 。
二、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重大疫情发生
1 、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今年上半年利用农村公共卫生转移资金 68 万配齐乡、镇网络直报设备,力争实现以乡镇为单位网络直报率达 100% 的工作目标。
2 、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鼠疫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巩固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成果,继续在高发人群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对医疗机构诊断的流行性出血热血清学复核率达到 100% 。
3 、加强流感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卫生与动监部门之间疫情及监测信息的通报机制。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培训和指导。通过加强预防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与互动,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三、深入持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势头
1 、以贯彻落实《鞍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五年行动计划( 2006-2010 )》为核心,以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安全套推广使用和人群外展等综合防控措施。筹备召开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会。
2 、做好《鞍山市艾滋病重点人群防治项目》和《岫岩省级艾滋病示范区项目》,开展高危人群的规模调查和感染率调查。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作用,加大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干预力度,在重点地区开展同性恋人群干预工作。
3 、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稳步提高治疗率。强化对可跟踪随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规范抗病毒治疗。逐步实现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
四、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有效发现和治愈肺结核患者
1 、继续落实以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DOTS 策略)为核心的控制策略,保持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 DOTS 覆盖率 100% ;全市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 75% 以上;新涂阳病人治愈率达 85% 的工作目标。
2 、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和转诊率要达 100% ,加强结防机构与市千山结核病医院合作,做好病人收治和管理。
3 、开展相关部门年度联合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防止学生群体的集中爆发。
五、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管理系统
1 、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补助费用。保持现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在 90% 以上。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甲肝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实施工作。
2 、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年底前力争在台安等部分地区建立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系统,并报出数据。
3 、积极推动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按照《辽宁省预防接种门诊标准(试行)》要求,力争在本年度我市的免疫门诊 80% 以上实现达标。继续巩固消灭脊灰成果,维持无脊灰状态。 AFP 报告率要达到 1/10 万。
4 、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出现的异常反应鉴定工作。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落实《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4-2010 年)》,开展重点地方病的防治现况调查,建立和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加快建设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地方性克汀病例病例调查和疑似病例的复核诊断工作。开展地氟病病情普查、国家地氟病监测点病情监测和防病改水工程分布调查和档案审核工作。
七、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及有效运行机制,继续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整合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资源,建立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及有效运行机制。完善以死亡报告、肿瘤报告为基础的重点慢性病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居民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慢病相关危险因素水平的变化,实现连续性的健康和疾病管理。今年在台安县推进生命统计工作;加强以专科医院为重点的恶性肿瘤规范化治疗普及推广工作,提高患者生存期与生存质量。
八、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
认真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鞍山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目工作的实施应达到相关目标和指标,并在工作结束后做好评估和总结。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 2005 、 2006 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九、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保证全市人民健康
1 、实施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做好鞍山创建国际健康城市的健康教育工作。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烟草控制”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建设。
2 、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和重大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健康知识宣传与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
3 、继续做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加强流动人口的防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
一、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1 、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从试点入手稳步开展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2 、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政务公开;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卡的质量。同时,抓好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报告工作。
3 、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严格规范检验出证等行为;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应配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逐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工作。
4 、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按照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的要求,并结合省卫生厅今年法规宣贯和重点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制订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5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加强对卫生监督稽查员的培训,结合辽宁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为内容,重点对各地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行专项稽查。
二、 以餐饮消费安全为重点,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 、积极探索和完善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巩固 2007 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辽宁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办法》,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007 年版)》,在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做好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试点工作。
2 、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报告,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处置工作。
三、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卫生部有关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密切与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摸清基本情况,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
2 、结合鞍山市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一步加强市政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加大对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做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 、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按国家和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能力。
2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规范职业病的报告与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专家库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的覆盖率。
3 、以存在粉尘、有机溶剂、石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继续关注农民工的健康,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 、结合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诊断和工作程序。
五、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状况,促进学生健康
加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力度。针对学校食品卫生及学校饮用水卫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相关食品安全违法事件。
六、做好环境卫生、化妆品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 、结合辽宁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内容,制定我市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2 、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市场卫生监督力度。针对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现状,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七、做好其它工作
1 、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和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的重点学科建设。
2 、在全市范围内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
3 、以《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重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