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全国整规办联合召开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于2004年6月2日—3日对海城市和岫岩县采供血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检查组一致认为,海城市、岫岩县采供血机构能够认真领会并传达了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本地区血液管理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海城市血站各项质控报告均能按采供血质量标准执行,质控项目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所有使用试剂、原辅材料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目前海城市血站正在建立ISO9000:2000版质量认证体系,待10月份正式提出申请。岫岩县中心血库购买了采血车及必备的一些设备,在采血、成分制备及血液常规检验方面均能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血液管理工作较以往有所提高。海城市、岫岩县采供血机构均没有跨地区采血现象。岫岩县第二人民医院杜绝了私自采血现象。
但是,通过检查也发现了很多问题:献血员体检单上的献血者身份证及单位名称有95%空缺,不能确认献血者本人真实身份;部分献血者献血频率不符合要求,有的献血时间只间隔一个月;有跨地区调血而未请示市中心血站的现象;医疗废物没有用专用包装袋及交接记录;岫岩县中心血库质控用仪器设备、储血冷藏箱、冰冻箱及成分制备设备的配置没有达到血站基本标准,并且在2004年3月—4月间存在个别有偿献血现象;岫岩县第二人民医院配血报告单在没有显示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医生即把血液输注给患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非法采供血液和血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有效控制艾滋病和其他血液传播疾病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针对基层血站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地区采供血工作的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把血液管理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2、各采供血机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断加强和完善血站的内涵建设,保证输血质量和输血安全。
3、岫岩县中心血库要按照《血站基本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各项工作,所需设备必须具全,国家规定的必检项目必须要做,并且各项质控工作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彻底杜绝有偿献血现象。
4、要大力发展无偿献血事业,要将有计划无偿献血向无计划自愿无偿献血过度,力争早日实现100%血液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的目标。
5、海城市、岫岩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交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卫生局将再次对采供血机构进行验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