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07年1月24日至2007年3月24日对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鞍山电视一台、鞍山电视二台、鞍山电视三台、鞍山导视、鞍山购物台、鞍山经济广播电台、鞍山交通广播电台、鞍山评书广播电台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单位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我局对这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证实下列单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鞍山市千山区李勇软伤科诊所 北方晨报2007.2.1
鞍山市铁西区王洪章中医内科诊所 北方晨报2007.2.1
鞍山市第二医院 千山晚报2007.2.27
鞍山市铁西区精美口腔门诊部 千山晚报2007.2.27
鞍山立山奇美口腔门诊部 千山晚报2007.2.27
鞍山市千山区医院 千山晚报2007.2.26
鞍山市黄满桐医疗美容外科诊所 千山晚报2007.3.7
鞍山市齐敏医学美容院 千山晚报2007.3.7
鞍山崔芳医疗美容外科诊所 千山晚报2007.3.7
鞍山市王丹美容外科诊所 千山晚报2007.3.7
鞍山市益仁肛肠医院 鞍山电视一台2007.3.8
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卫生院 鞍山经济广播电台2007.3.8
鞍山市铁东区齐英天外科诊所 鞍山电视二台2007.2.28
鞍山市卫生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