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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鞍钢卫生处、各医疗机构:
    一年来,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医院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通过医疗的自检自查及组织专家进行督导检查,仍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
    一、医院科室布局与流程不合理,不符合医院感染及方便患者的要求,标识不明显;
    二、大型设备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一些诊疗岗位人员无资质,非医务人员取血;
    三、医疗文件书写不认真,不规范。疑难、死亡、术前讨论流于形式,内涵质量不高。告知书等责任性文件签署不规范;
    四、上级医生查房水平不高,缺乏分析。临床医生基本功差,存在诊断不规范、漏诊和不使用医学术语的现象;
    五、比照收费、分解收费、不合理收费;
    六、医院感染方面存在隐患较多,如:消化窥镜室操作不规范,操作时未戴帽子、口罩,清洗镜子时未戴防护用品、污染的防护用品随意乱放;
    七、无专职临床药师。抗生素应用不规范,滥用抗生素。晚期癌症患者止痛仍大量应用针剂。
    八、病床、护士比普遍不达标,基础护理工作不到位;
    九、临床科室在申请输血时,没有先做血型检查,而是只采一管血样,血型和交叉配血同时用一个部门做,存在安全隐患;
    十、行风方面,诊室没做到一医一患,急诊化验没做到30分钟出结果,科室未设意见簿;
    十一、三基三严培训计划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抽查个人缺记录,没有按职称、年资制定分层次培训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医院要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医院工作的头等大事,要认真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贯彻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针对医院的自检自查及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市卫生局将进一步组织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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