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非典肆虐,暴露出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弊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国、省卫生工作会议都对建设公共卫生体系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设目标。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市卫生局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明确纳入全局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为动力,全面贯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借鉴先进市地经验,建设适应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为振兴鞍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了认真的论证和分析,按照科学、规范、有序的发展规划,先后制定了《鞍山市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应急条例暂行规定》、《鞍山市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和《鞍山市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关于科学防治非典的规定》等,部分规定以市政府文件转发。建立了组织、指挥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医疗单位,逐级制定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预案,制定了预警分级标准,自上而下的建立了组织指挥系统,明确了部门及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启动程序,使我市公共卫生工作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经过多年来的充实、调整,在全市范围内已初步形成了由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组成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框架;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有疾病控制机构10个、卫生监督机构9个、妇幼保健机构9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120急救中心4个、传染病医院1个、县(市)级传染病区3个(正在建设之中)、职业病防治院2个、结核病专科医院1个、精神康复医院2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5个、乡镇卫生院6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4个。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卫生工作已经摆上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近几年来,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工作会议听取公共卫生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公共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关于02病、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职业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市政府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或下发文件。为了推动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政府的职责,市政府每年都与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于街头食品的清理整顿、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非典防治工作等,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指挥、直接参与。今年1月4日,市政府、市委宣传部举办了学习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鞍山市防治非典应急预案》培训班,市长、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县(市)区、各委办局领导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我市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去年开展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要领导都分别视察了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院等重点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列入了民心项目,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各级专业机构的工作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如市政府投入1000万新建了市职业病防治院7440平方米的办公、病房综合楼,投入1150万新建了面积为 7600平方米的市疾控中心大楼(其中国债贷款300万、地方配套850万),为台安县、岫岩县疾控中心基建项目各投入200万元(其中国债贷款各110万、地方配套各90万)。利用国债422万元(土建200万元、设备222万元)和市配套200万元,完成了鞍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续、改建和装修。争取日元贷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8.3万美元,加强市疾控中心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国家、省、市、县(市)各级财政共投资3300万(其中土建1975万、设备1325万)分别用于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海城、台安、岫岩传染病区改建、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新建面积1800平方米)。我市传染病院非典病房楼建设位居全省之首。以上项目经费均已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已经或正在落实之中。在去年防治非典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防治经费约2000万,(其中市本级约1100万)。
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体系为三大支柱,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依托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覆盖了城乡各地。健康教育、疾病控制、保健康复和基本医疗服务逐渐走进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系统,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各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分别制定了应急工作预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反馈系统。目前全市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及45家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与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实现了微机联网,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开通了网上直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组建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对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演练,建立了应急物质贮备库。2003年,我市历史上首发的O139霍乱病例,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反应迅速,处理及时,没有出现二代病例,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长时间以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公共卫生体系的现状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有明显的差距,历史上的欠帐一时很难还清,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还需要做进一步努力。
2、公共卫生管理体制不顺,卫生资源条块分割,资源整合与协调性较弱,资源利用率较低。
3、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实验室装备、信息传输网络系统等)落后,专业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些问题在县(市)、区以下的基层单位中更加突出。
4、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仍相当薄弱,条件落后、人才匮乏、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使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着重重困难。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在探索之中,基本医疗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安排及建议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当前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目前,我们正在按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论证、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1、市卫生局成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班子,明确了各职能处室的任务与职责。召开了公共卫生系统建设研讨会,责成有关处室依据国家及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鞍山的实际,起草《鞍山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待与市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会商后,报市政府批转实施。
2、充分安排使用好已经争取到的政府投入和国债贷款资金,抓好投资项目的基础建设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设置的鞍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已向市计委递交了建设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11月,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鞍山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辽计发[2003]918号)。
3、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挖掘内部潜力,通过资源调整、重组,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卫生资源的利用率。特别是在鞍钢主辅分离医疗卫生机构移交过程中,要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合理利用配置卫生资源,做为一个重要议题,予以重点研究。
4、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软件建设,认真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5、建议各级政府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域社区发展规划,在政策、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仅靠卫生一个部门,也不能仅靠一、两次投入就能完成,要建立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要将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所需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关键项目应予以优先安排。
6、合理解决专业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安排问题。全额单位应按全额拨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