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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卫生局文件

鞍卫发【2006】49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卫生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现将《鞍山市卫生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鞍山市卫生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鞍山市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鞍政公领[200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卫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巴福荣、局党委书记方志国担任;成员由副局长王新建、刘忠校、关永红、李德惠,纪检组长郭营华、工会主席李俊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责任分工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十项制度”和“两个规范”进行责任分工。
    1、关于“建立健全示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办事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由局纪委负责。
    2、关于“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健全论证听政制度”由局医政处负责。
     3、关于“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
    4、关于“建立健全反馈回应制度’’按照工作职责由局纪委、局办公室负责。
    5、“两个规范”的落实,分别由局办公室、纪委、规划财务处按照责任分工对应负责。
    6、关于“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由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负责。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直各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卫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卫生的重要措施,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机构,落实具体部门,实行专项负责,切实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市办事公开制度和局相关要求,逐项进行落实。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不断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向新的更高水平发展。要加强宣传工作,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办事公开栏,将群众关注的医疗收费价格等问题及时公开。
    3、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对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档案。局将把办事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班子建设、行风评议、目标管理等考核工作中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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