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字 [2008]53号
关于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
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 52 号)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辽卫函字 [2008]26 号)(点击查看)相关要求,为便于考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每年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 5 月 5 日 — 14 日,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二、报名条件
(一)出师考核人员:要符合《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辽卫函字 [2008]26 号)文件要求,师承人员要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样式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点击下载),送市卫生局中医处备案,并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二)确有专长考核人员:要符合《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辽卫函字 [2008]26 号)文件要求,并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样式的《传统医学确有专长申请表》(点击下载)。同时,证明确有专长申请人资历的二名执业医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临床从事与确有专长申请人相同专业 15 年以上; 2 、具备中医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考试时间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时间为每年 7 月的第二个双休日;综合笔试的考试时间为每年 8 月的第二个双休日。
鞍山市卫生局
二 00 八年四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