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工字[2004]10
关于在教科文卫系统建立职代会
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各市教科文卫工会、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全省教科文卫系统校院(所、团、站)务公开(简称校院务公开)工作,现就建立职(教)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学校、医院和科研文化事业,通过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职代会民主监督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校院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推动教科文卫事业改革与发展。
二、评议形式
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工作,应当以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例会评议为基本评议形式,民主议事会和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为主要补充形式,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测评为辅助补充形式,对校院务公开整体工作情况、校院务公开民主议事工作情况、工会参与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等重点内容,以听取报告,代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每年由行政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报告次数。
三、评议程序
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行政牵头召集有关方面对校院务公开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或综合书面报告;2)在职代会上由行政报告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3)职代会代表进行综:合评议和分项测评,并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校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评价;4)由工会将评议结果整理反馈给行政;5)行政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职代会报告。
四、主要内容
评议工作主要把握以下几方面重点内容:一是是否建立和坚持了校院务公开制度,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公开的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全面,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面向职工群众公开;三是公开的程序、制度是否健全,并且得到较好的落实;四是是否坚持职代会的公开主渠道,应当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的问题全部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
五、组织领导
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政工分工合作组织实施,与每年的职代会审议重大决策工作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结合进行。各级地方教科文卫工会要在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下,指导基层工会履行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按照分工,负责职代会评议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六、实施步骤
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今年内,在市县直属单位基层普遍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在其他单位建立职工民主测评校院务公开制度;第二阶段,2005年全部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
七、评估考核
上级机关要加强对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逐步健全跟踪反馈及各项配套制度。基层单位要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严格执行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由基层党政工组织分别上报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工会,作为主管机关评价考核校院务公开工作和工会职代会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应当按照规定通过职代会公开并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或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而未向职代会公开和未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通过和决定,上级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又拒不改正的;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规定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务公开制度的;对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职工群众对校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之和未达到6O%,又拒不接受职代会和职工群众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取消校院务公开工作和职代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主要领导者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