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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爱卫字[2003]19号
关于加快全市农村
改水改厕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村饮用水卫生和厕所卫生与农民生活及其健康息息相关,是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特别是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发生,带动环境卫生整治,促进文明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改水改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目前,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8%,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9%,但发展不平衡。按照十五规划和全国、省改水改厕工作会议的要求相差甚远,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农民共同参与,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开展,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5年内,使全市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和59%以上,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对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爱卫会、宣传、文明办、计划、财政、水利、建设、卫生、农业、国土、旅游、农电、环保、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群众团体参加,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抓紧实施。 (二)明确职责。爱卫会要统筹协调当地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全面掌握改水改厕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和支持。文明办要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比条件,将其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各级发展计划委员会要将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改水工作作为农村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农村改水改厕经费的投入,每年做好经费安排,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十五”期间把饮用水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第一要求的有关精神,搞好防病改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服务。各级建设部门要把农村改厕工作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在村镇建设维护费使用上,优先考虑兴办自来水厂,解决农民生活饮用水问题,自来水公司在具备条件时,可向农村延伸自来水管网,列入建设规划,并加强村镇自来水厂(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农村改水项目的水源选择和水厂建成后和通水前的水质检验,同时加强改水改厕指导及防病效果观察。市农业部门要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与农村扶贫开发、文明村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省定岫岩县22个贫困村,要按照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可在省市拨入资金中安排一定费用用与改水改厕。国土资源部门对申建自来水厂用地应优先审批,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及沿线周边地区饮水设施和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农电部门要对农村改水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环保部门要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统一规划和安排,纳入环保规划并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因工业污染或厕所渗漏而影响饮用水源。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妇女积极参与改水改厕工作,在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突出重点。要根据各县(市)区的基础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分类推进。农村改水工作要以自来水建设为主,先重点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集中供水问题,再逐步向村屯延伸。农村改厕要重点解决公路沿线和风景旅游区周边环境的改造,在全市提倡并推广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为广大农户提供造价低廉、施工简便、符合卫生要求、易于被农民接受的改厕模式,并大力提供农村厕所入室,促进农民生活现代化。要组织引导农民以沼气建设为核心,做到农村改厕、改圈、改厨相结合,改路、改水、改庭院相结合,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改变农村的环境面貌。 (四)加大投入。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一点”和“民办公助,多方集资”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落实改水改厕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农村改水改厕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乡镇集体要积极筹措改水改厕资金,统一筹划,将农村改水改厕同修路、电网改造等同比例投入,也要动员农民主动投资改水改厕。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经营管理水厂,鼓励企业、个人参与改水改厕的投资建设,多方融资,并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及全国、省爱卫会对改水改厕项目的投资。 (五)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指导,特别是加强改厕技术的指导,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的模式和类型,要加强管理,建立统计、年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适当时期市将对改水改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鞍山市爱卫会 鞍山市精神文明
办
鞍山市妇儿工委 鞍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鞍山市财政局
鞍山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鞍山市水利局
鞍山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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