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爱卫会:
目前我市蟑螂密度有所上升,已成为相关传染病发生、流行的潜在威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国家卫生成果,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城乡开展大的规模集中杀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
力争将我市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 范围
市内四区和三个管委会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区,其余三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按排。
三、 要求
1、鉴于本次活动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系统工作,为此,各级爱卫会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各街道辖区爱卫会要把这项活动作为顺民心、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搞形式,抓出成效。
2、要做到措施、经费、人员三落实。本次活动涉及到各行各业单位和部分居民家庭,为此,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对专兼职灭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科学灭蟑。要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落实好单位及居民家庭用药费用,各县(市)区爱卫会要搞好灭前调查和灭后检查,并作出评价报告。
3、要根据各种行业单位类型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消杀。以治本为主,餐饮行业和居民生活区要做为重点,对后灶砖缝等处应结合抹缝、堵眼、清除卵夹的办法消除蟑螂孳生地。
4、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消杀效果。各级爱卫会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各区要制定灭蟑工作实施方案,街道要对辖区单位的蟑螂侵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有蟑螂单位采取定期监督,重点督办的办法。各级爱卫会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鞍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加大管理力度,要把检查与指导,执法与服务集合起来,加强全面考核,促进灭蟑各项目标的完成,市爱卫会对本次灭蟑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卫生模范单位及最佳最差街道办事处评比中,确保全面达标。
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0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