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局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的通知》、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经营杀鼠剂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鞍山市爱卫会于今年下半年开始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毒鼠强”等急性剧毒鼠药的查处力度,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继鞍山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后,鞍山市爱卫办召开了由四个城区、三个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毒鼠强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各级爱卫办及相关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我们转发了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经营杀鼠剂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并结合鞍山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爱卫办要认识到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的关键环节,要简化审核手续,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定点核准工作。我们还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网络的优势,通过街道办事处、社区,将1200张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分联合印发的《加强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通知》张贴到各个居民社区、各类市场,并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使毒鼠强专项整治和杀鼠剂定点经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毒鼠强的线索;并教育群众不使用和上缴个人持有的毒鼠强。
二、加强管理,认真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使我市的杀鼠剂经营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我们要求对从事杀鼠剂经营的单位进行了两级审核,即区爱卫会初审,市爱卫会核准,然后逐个进行检查指导,从规模、布局、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经营台帐,实行可追溯管理。我们还请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专业人员对从事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杀鼠剂经营方面的法规和规定,了解杀鼠剂的科学使用方法、防护和中毒的抢救方法,确保杀鼠剂经营的科学、规范。首批市区申请经营杀鼠剂10家审核批准了8家。
三、协同作战,依法查处。针对国务院关于加大收缴和打击剧毒鼠药“毒鼠强”的要求,我们两次协同公安、工商、农发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全市各类市场的毒鼠强进行了清查,查出了一批急性剧毒鼠药;我们还两次组织各区爱卫办、管委会对市区内的各类市场进行了调查,对全市城区鼠药市场经销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我们还在年终爱国卫生大检查中,把不购买、不使用剧毒鼠药做为标准之一,从而在使用环节上杜绝各类剧毒鼠药,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