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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2002年11月21日,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鞍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使鞍山成为东北地区继大连之后第二个“国家卫生城市”。
    鞍山市的创建工作始于1993年,十年来始终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活动,于1995年进入全国卫生城市,2000年获全国爱卫会组织的第四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先进城市。特别是2001年以后,鞍山市积极推进经营城市,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相继建成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五一路立交桥,改造了9个城市广场,51条主次干路。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改造了71个居民小区,加快城市的绿化美化和亮化工作,地区绿化覆盖率达35.19%,安装造型各异的路灯1.57万盏,提升了城市的品位。
    在建设的同时,强化城市管理,相继实施了环境洁美工程、交通畅通工程、市民文明工程。拆除了市区内临时和违章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46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达到了七净六无的标准。在城市改造的同时,加快了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和建设,交通状况有了明显变化,并成为全国A类一等优秀管理城市。在市民文明工程中,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通过挖掘和提炼“鞍山在我心中,我为鞍山奉献,鞍山为我自豪”的“鞍山人”精神,市民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管理城市。几年来,市政府制定了包括《〈鞍山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鞍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鞍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组建了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对市容进行综合管理,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在创建工作中,鞍山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以鞍钢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围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建设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工作,完成重点污染治理项目315项。鞍钢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累计投入环境污染治理资金11.2亿元,相继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炼钢平炉改转炉、模铸改连铸、热烧改冷烧等近20项重大技改项目,在厂区内对14户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废水“零排放”。同时,开展了清洁工厂活动,三年拆除临时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新增绿地63万平方米,超万平园林绿地34处,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2%,在全省率先成为“花园式”工厂。江总书记视察时,称赞鞍钢是“旧貌换新颜”。加强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全市建成区内561台1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取缔,拆除烟囱280根。对1吨以下锅炉实施专项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加强饮食油烟整治,对重点饮食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年检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十年磨砺,铸就了今天的辉煌。回顾整个创建历程,充满了曲折和艰辛,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放弃对目标的追求,我们靠的是恒心、同心、精心。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高、考核严。1999年,全国爱卫会提高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条件,规定了五项一票否决的硬性指标。目前在全国700多个争创城市中,成功的40多个城市大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和规模较小的县级市。像鞍山这样一个以冶金工业为主的老重工业城市,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全市上下始终没有动摇,坚定信心,正视差距,一步一个脚印向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迈进。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紧密结合,形成了“三城同创”的工作格局,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心、上下齐心、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02年九、十两个月,连续三次迎接国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深入到创城一线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各部门都把这项工作视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体现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创建精神。因此,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顺利地通过了三次国检,并为创城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益求精抓创建,高标准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了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健康教育、城市交通管理等项工作和鞍钢的厂容厂貌等成为亮点,特别是全市人民表现出的积极向上、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受到全国爱卫会领导、专家的一致好评。
    国家卫生城市荣誉不是终身制,我们还要接受全国爱卫会的不定期暗访,接受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坚持“三个代表”思想,进一步改善经济和社会发展软硬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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