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爱国卫生>>关于印发《鞍山市二○○五年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创卫字[2005]1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二0 0五年巩固发展国家

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驻鞍部队:
    现将《鞍山市二OO五年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鞍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鞍山市二0 0五年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的再创建、再深入、再提高活动,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国际健康城市,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鞍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建设水平
    加强居民小区改造,实施软硬覆盖,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区公厕改造,力争短期内全部达到或超过二类标准;加强街、巷、路的上下水井等设施的修缮工作,确保无破损、无外溢;加大新建小区的配套建设,加强物业和非物业小区的管理,解决建设和管理脱勾问题;人行步道铺装要上档次、上水平,提高铺装率;垃圾要逐步实行统一收集、定时收集、分类收集,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再利用;加快对主干道裸露电讯线路改造,解决有碍市容美观问题。
    (二)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以开展“五小”(小市场、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街巷)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各类市场的管理,厅棚式市场应做到设施完善,卫生清洁,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规范有序。要进一步规范露天市场逐步改为早晚市,有条件的实施退路进厅,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不得超时、超界经营,不允许加工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时清理违法占道市场;要加强餐饮业管理,做到悬照经营、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达标、消毒规范,达不到标准的要依法停业整顿,使全市餐饮业卫生面貌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要加强居民区和小街巷改造、管理,力争做到全覆盖、干净清洁、无破损、无乱贴乱挂、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现象,突出整治小招贴小广告行为。居民区楼道要定期粉饰,保证楼道内清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重点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做到规范整齐。沿街单位应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做到有明显标志,有标准围栏,工地卫生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职工食宿符合卫生标准。加强环境污染整治,继续推进以控制烟尘为重点的空气污染整治,空气质量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整治噪音、燃煤锅炉、汽车尾气、扬尘等污染。清理整治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的垃圾残土,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清除卫生死角。火车站、客运站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三)加强除害防病工作,预防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
    四害防治要坚持三个结合(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经常性消杀与突击消杀相结合、专业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针,做到设施齐备,无卫生死角,无四害孳生地,要强化重点行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粮食系统、餐饮、娱乐等行业)、重点地区的除四害工作,饭店、食堂、仓库及垃圾收集点等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环卫、卫生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蚊蝇鼠孳生地的处理和监督监测,定期组织开展消杀。要进一步宣传急性剧毒杀鼠剂的危害,严厉打击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急性剧毒鼠药,严禁使用急性剧毒杀鼠剂。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灭鼠工作落实到实处,使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较低水平,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要有明显下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械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国际健康城市
    以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今年,积极向省爱卫会、全国爱卫会提出申办国际健康城市,推进健康社区、健康街道、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的试点工作,适时启动建设“健康城市”活动。要继续抓好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巩固,主要路口、繁华地段及公共场所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牌和橱窗,定期更换内容,社区也应建立较高档次的宣传栏版。继续发挥大众传媒在健康教育的辅射作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继续办好《健康直通车》、《健康面对面》等栏目,特别是《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适当增加健康专刊或专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要逐年有所提高。加强控烟工作,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和“无吸烟单位”评比活动,取缔城市建成区的烟草广告,为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创造条件。
    (五)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规章,坚持依法治市。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恪尽职责,相互配合,强化综合管理,防止执法不严,执法缺位,。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市级综合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检查和城区自检自查的三级检查制度,把市容卫生、集贸市场卫生、背街小巷卫生、食品摊点卫生和占道经营、除四害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继续设立创建工作群众投诉热线电话,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的问题。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建设和谐鞍山、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的需要,是促进鞍山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创建难,巩固更难。因此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各项工作实现创新和发展
    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鞍山是2005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良好的环境,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围绕这一工作中心,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在治理“五小”上下功夫,在巩固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使巩固成果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实现新发展。
    (三)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
    创建工作是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过程,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承担城市管理的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市创建办继续按照月检查、季度评比、年终总评的办法进行考核,并通过 “卫生达标”和 “卫生创先”等活动,进行卫生最佳、最差单位评选,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内涵。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
    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涉社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密切相关,因此,要从提高全民素质入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鞍山是我家,美丽靠大家”,“营造清洁环境,共建和谐鞍山”舆论氛围。树立鞍山人精神,倡导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改变陋习,形成人人争做鞍山文明主人、自觉维护鞍山形象的好公民,提高全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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