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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爱卫字[2005]6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群众性突击灭鼠活动

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鞍钢公司爱卫会:
    今年以来,我市鼠传疾病居高不下,三县四区均有疫情报告发生,特别是农村尤为严重,且有蔓延之势,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鼠密度降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下,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群众性突击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灭鼠歼灭战
    除害防病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春季群众性突击灭鼠活动、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的重要意义,要本着为群众尽心竭力解难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常抓不懈办好事的原则,把这次紧急灭鼠工作作为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来抓,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克服“厌战、畏难、松劲”情绪,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受益谁拿钱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灭鼠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疫情高发区,更要千方百计的做好灭鼠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统一灭鼠活动,控制流行性出血热是当前爱国卫生中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市爱卫会决定4月10日-25日为全市统一灭鼠投药时间。因此各县(市)区爱卫会要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协调指导抓好本地区的灭鼠工作,并负责城区灭鼠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方面灭鼠工作,农户灭鼠工作由各级爱卫会和农业部门共同研究。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到位,活动落实,不走过场。行业灭鼠工作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下达的购药任务数购买投放鼠药;城市公共地带的灭鼠工作按照“三个一点”的原则,市、区、街道办事处各承担三分之一;农村灭鼠工作按照省、市、县、镇、村五级筹措资金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灭鼠活动,特别是疫情高发地区要加大投入,实行每户投药的办法,确保灭鼠效果。灭鼠药物必须到省爱卫会指定的生产厂家或者市爱卫会购买,严禁使用急性巨毒鼠药和无国家批准文号的灭鼠药品。
    三、清理环境,防灭结合,做到科学灭鼠
    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要认真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老鼠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场所。在整治环境的同时,可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法灭鼠,并设置有效的防鼠工程,做到防灭结合。作为疫情高发区采取投药灭鼠方法。投药要针对鼠类活动规律、特点采取不同方法、不同措施,因地制宜,如粮库采取毒水灭鼠比粮食毒饵效果好,暖气地沟、下水道、草地等灭鼠用腊块灭鼠更为理想。总之,灭鼠工作要坚持“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快捷、最有效的措施,最科学的方法,在全市掀起围剿老鼠的人民战争,把鼠害控制在最低限度,防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鞍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搞好培训,强化监测,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各级爱卫会要做好灭鼠防病培训工作,使专兼职灭鼠员掌握正确的防鼠灭鼠方法,搞好防鼠工程,注意防止鼠药中毒事故,一旦发生立即送医院治疗。各级爱卫会在抓好统一灭鼠活动的同时,要搞好辖区内一切驻区单位灭鼠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各级疾病控制部门要在突击开展统一灭鼠活动前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鼠情监测,要根据老鼠的生活习性,对特殊行业、重点部位、室内外环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有针对性的指导灭鼠,有效降低鼠密度。同时还要根据各地出血热发病疫情的不同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保护易感人群,从而形成强大的免疫保护屏障,防止疫情蔓延。
    五、广泛宣传,通力合作,强化监督指导工作
    开展突击灭鼠活动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全市开展突击灭鼠活动的意义、目的,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市民的除害灭病意识。各新闻媒体也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突击灭鼠活动的积极性,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灭鼠活动,群防群治,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群众灭鼠氛围。
    为保证这次集中突击灭鼠活动取得实效,市爱卫会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灭鼠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并将控制鼠密度和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列入各县(市)区和部门的目标考核当中。各县(市)区、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驻县(市)区(或所属)单位灭鼠工作检查的力度,并将灭鼠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于5月10日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附:1、鞍山市2005年统一灭鼠技术方案
        2、2005年鼠药任务表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1:

鞍山市2005年统一灭鼠技术方案

    为确保我市统一灭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降低鼠密度,预防鼠传疾病,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病媒生物控制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
    各县(市)区、各部门在统一投药前开展一次灭鼠知识培训,培训人员重点为专、兼职技术骨干。培训内容主要为鼠类的生物学特征,灭鼠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统一灭鼠的相关要求。受过培训的技术骨干要对投药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药剂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市爱卫会办公室定于4月7日举办全市灭鼠技术培训班。
    二、鼠密度调查
    1、调查时间
    投药前一周内和投药结束后15-20天,即灭鼠前和灭鼠后鼠密度调查。
    2、调查方法
    (1)粉迹法。用20×20cm的硬纸板,铺一薄层滑石粉,沿墙根放置,每间房布两块(15m2为1间),或5-10延长米布1块,暮布晨收。统计粉板阳性数,计算阳性率。布放场所和数量要求窗口单位、大(中)学校、医院、宾馆、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商务楼和居民小区各两个;食品加工厂和粮库各1个;中、小饭店5-10个;灭前和灭后鼠密谋调查布板数均不得低于500块。
    (2)鼠洞法。在铁路沿线、道路(河渠)护坡、绿化区内、闲置旷地、待建工地、公园内50-100延长米见方(不能见方以实际宽度折算)实地查看鼠洞,第1天将所发现的所有鼠洞全部用浮土封堵,用方便筷标记,第2天查数被倒开的鼠洞数量,计算阳性率。
    三、投药地点和场所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团、餐饮服务、宾馆旅店(商务楼)、休闲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窗口单位、大(中)学校、医院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室内外鼠类栖息地;城区内铁路沿线、道路(河渠)护坡、绿化区、闲置旷地、待建工地、公园、人防工事和其它公共地段。
    四、投药方法
    统一灭鼠活动所用灭鼠毒饵均为0.005%的大隆或澳敌窿慢性抗凝血剂,因此,在毒饵的投放上要按照贯用的慢性抗凝血剂的灭鼠投药方法进行,要确保投药的“覆盖率”、“到位率”,即要做到“点多、量足”。
    毒饵应投在鼠类栖息和活动的场所及隐蔽处,最好投在毒饵盒中或儿童不易触及的干燥处。室外一定要投在毒饵盒或有防雨水的设施中,投到潮湿处应选择腊饵投放。毒饵要成堆投放,每堆20-30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的盗食情况,按“盗食多少,补充多少,吃光加倍”的原则,连续观察,补充投药2 天。
    五、防鼠工程建设
    防鼠工程建设是灭鼠工作重要的一环,不可忽视,不论在城市,还是广大农村,毒饵站的设立是十分必要的,毒饵站要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灭鼠毒饵投放在毒饵站内,毒饵站可因地制宜,如管状、洞状、砖搭设等,防止禽类、畜类误食。在室内、库房内,可放一定数量的毒饵盒,防止灭鼠毒饵流失或污染食物及物品。库房等重点部位与外界的行人通道应设置防鼠板,高度为450—500CM,铁板宽与通道的宽度相同,为方便通行,最好采用插板式。库房通风孔,下水口必须设篦子,企事业单位的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非行人通道必须设防鼠网,防鼠网必须为铁制品,防止鼠类进入。特殊行业为防止毒饵的污染,必须采用鼠夹子、粘鼠板,暮放晨归。堵塞室内的洞缝眼。重点是暖气的过室洞、墙内的缝隙、空调对外管线缝,凡鼠类可通过的洞、缝、眼都要封堵严密,防止鼠类的流窜。库房内存放物品要归类摆放,整齐划一;小物品要采用货架摆放;需垛放的物品要垫离;垫离距离地面25—30CM,离墙不能小于20CM。
    六、投药时间及注意事项
    1、全市统一的投药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5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当地的天气情况,尽可能选择投药后3-5天内无大的降水天气进行。
    2、除主要以投毒饵灭鼠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还可因地制宜地辅以粘鼠板和熏蒸剂堵洞灭鼠等其它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灭鼠。
    3、在灭鼠活动中一旦发生误食毒饵等造成中毒的,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慢性抗凝血剂的特效解毒剂为维生素K1。

附2:

春季灭鼠鼠药任务分配表

单 位

数量(公斤)

单 位

数量(公斤)

市 委

10

卫生局

200

市人大

5

环保局

20

市政府

10

体育局

50

市政协

5

旅游局

10

老干局

20

商业局

50

市建委

50

粮食局

100

人防办

50

广电局

20

房地产开发办

5

公用局

100

教育局

100

地震局

10

科技局

10

供销社

20

公安局

200

农垦局

50

民政局

100

物资经营公司

20

司法局

100

机电公司

50

财政局

50

轻纺公司

50

人事局

10

冶化建

50

劳动局

50

中 法

10

国土规划局

10

检察院

10

城建局

200

总工会

5

房产局

200

团市委

5

交通局

50

妇 联

5

信息产业局

10

人民银行

20

水利局

50

工商银行

100

农发局

50

中 行

30

外经委

50

农业银行

100

文化局

50

建设银行

100

单 位

数量(公斤)

单 位

数量(公斤)

交通银行

100

技术监督局

40

商业银行

100

出入境管理局

10

人 保

10

海 关

10

太平洋保险

10

气象局

20

人寿保险

10

电业局

200

信 托

10

邮政局

100

报 社

10

电 信

50

安全局

5

移动局

50

工商局

100

烟草局

20

国税局

100

军分区

200

地税局

100

体育国资公司

20

计生委

20

鞍钢集团

4000

市民委

20

 

 

外事办

20

 

 

市审计局

20

 

 

市档案局

20

 

 

消防局

20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5

 

 

建筑国资公司

50

 

 

市科协

5

 

 

文联

5

 

 

社科联

5

 

 

鞍山冶金院

10

 

 

鞍山焦耐院

10

 

 

联系电话: 5532090 22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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