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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爱卫委发[2007]3号

2007年鞍山市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爱卫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为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创造良好的环境,市爱卫委、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农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决定,从2007年3月下旬起至4月底,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以“营造清洁环境,建设文明城市”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即清洁月)活动,具体实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为重点,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改善城乡卫生面貌。城市以居民区和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城市段沿线环境卫生为整治重点;农村以清理白色污染、整治生活垃圾、绿花、美化村容村貌、建设卫生厕所、清理公路(含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垃圾为重点,采取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乡联动、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进一步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质量问题。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以环境治理、除害灭病、健康教育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清洁环境。重点清理暴风雪造成的残冰积雪,清除城乡越冬垃圾、残土和下水道清掏物,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特别是城市段铁路、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居民区建筑预留地、废品收购站、公共场所等。城区以社区为重点,清除因暴风雪造成的垃圾积存问题、清除蚊蝇孳生地,整治背街小巷,确保居民区环境整洁。加强城区垃圾投放点管理,防止二次造脏影响居民生活;搞好厕所清掏保洁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加强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城乡居民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治理,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及楼道小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楼道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门窗无破损,拆除院内废弃和闲置的各类建筑物,清除积存的残土、垃圾、煤灰、污水等。农村以村为单位,组织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以清理“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占道、占地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问题,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管理,清理田间及村屯的白色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创建卫生镇(村)活动的开展
    (二)规范市容。整理各类市(村、镇)政公共设施,继续集中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零工市场、校园周边市场、施工现场等,清理居民区、楼道和各类建筑物阳台、窗台、花台、平台、楼顶和建筑立面等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广告、牌匾等,清理规范居民区存车场。对污染的建筑立面要进行清洗和粉饰,填平补齐由于塌陷挖掘等原因形成的地面凹坑。清理整治店外乱摆乱放及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大排档;严格控制市场和早夜市的占道面积和经营时间;市场标识清晰,商品分类经营,经营活动一律在市场标线内进行,做到头不出,尾不乱,有碍市容观瞻的市场标识、棚厦一律拆除。取缔城市建成区的烟草广告。
    (三)除害灭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完善防灭四害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宾馆、饭店、医院、粮库、食堂、仓库、垃圾收集站点、地下管网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进行药物消杀和物理防制,力争使鼠密度下降,流行性出血热继续得到有效控制。灭鼠剂必须在
    经过批准的灭鼠剂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严禁使用、经营无相应生产批准文号的灭鼠剂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急性剧毒鼠药。适时开展熏杀越冬蚊蝇和灭蟑活动。
    (四)治理“五小"。要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市爱卫办《鞍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治理“五小”为重点,全面落实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小美容理发店、小饭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全部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求。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小街小巷要做到卫生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摆、占道经营;各类全天候小市场要逐步改为早晚市,尽快创造条件,实现退路进厅。
    (五)健康教育。全面启动创建国际健康城市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健全网络,搞好试点。大力开展创建健康街道、社区、学校、机关、单位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要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按照重新修订的《鞍山市市民文明公约》和《鞍山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约束人们的日常行为,摒弃那些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及饲养宠物随地排放粪便等不文明行为,大力倡导不吸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脏物,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树立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要把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同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同“城区相约健康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市民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等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三、时间安排
    2007年3月下旬为宣传发动和落实任务阶段,市爱卫委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采取相应方式逐级进行动员和部署;4月1日至4月20日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阶段,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其中,4月7日全市统一熏杀越冬蚊蝇,4月lO日至4月25日全市统一灭鼠灭蟑,确保切实有效地降低四害密度。4月11日、l 8日为全市义务劳动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活动。4月20日至4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活动开展以后,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周五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爱卫办,5月lO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爱国卫生月活动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战略部署的需要;是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做到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军民共建。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环境整治,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树立“营造清洁环境,建设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使市民的卫生、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打好环境整治的突击战,积极为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级爱卫委(办)要在协调、调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熏杀越冬蚊蝇和灭鼠灭蟑工作,要认真组织好消除四害的统一行动,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务求取得实效。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建局要充分发挥环卫、市容、市政、城管、绿化等专业队伍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保持市政设施完好,市容市貌整洁,并要组织好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排放与处理。市房产局要保持有关设施的完好,按标准搞好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解决好群众反映较大的下水井清掏污物及时清运问题,确保除害防病措施落到实处。市房地产开发办、市国土局要做好未验收进户小区及各类预留地的环境整治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要切实抓好小饭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的专项治理,加强对食品行业及公共场所等综合整治,确保食品安全。市环保局要组织好以烟尘整治为重点的燃煤设施消烟除尘及工业用煤堆、灰堆、料堆的扬尘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团市委、市教育局要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和大中学生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重点是配合综合执法局清理居民区内和道路两侧的小广告小招贴、废弃塑料袋。市交通局要搞好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和运营单位的卫生整治。市商业局要组织好商业系统的卫生整治工作。铁路及有关部门要抓好车站和铁路沿线的环境治理,站区内环境卫生由沈铁鞍山车务段负责,鞍钢公司负责所属铁路沿线、站点的环境卫生,其余路段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鞍山军分区要协调组织驻鞍部队官兵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乡卫生整治活动。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业局、各城区政府、管委会要抓好各类市场的环境治理和经营秩序整治。市农委要针对全市农村鼠密度较上年上升问题,认真组织好农村灭鼠工作,切实降低鼠密度,并加大对非法经销急性剧毒鼠药问题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要抓好交通通畅和治安管理,保障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文明办要组织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和舆论监督工作。其他各部门都要按各自职能,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爱国卫生工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鞍钢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所属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四)加强检查,确保效果。为了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走过场,市爱卫委将组成七个督导组(各督导检查组组成名单附后),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情况和卫生状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结果将通报全市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活动月期间,各级爱卫委都要设立群众投诉电话,认真接待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市爱卫办要开辟爱国卫生专刊,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各级新闻单位要开办专题节目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月期间涌现出好的事迹和典型,对脏乱差状况严重的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推动爱国卫生月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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