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义务劳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备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鞍部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会议精神,尽快改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爱卫会决定3月11日(周六)为金市义务劳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义务劳动的重点是清理各自单位的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残土、炉灰等越冬垃圾;清理院内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整治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物放有序。
二、各地区、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军分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义务劳动和周末卫生日制度的落实,并做好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同时,每周五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市爱卫办。
三、建立周末卫生日制度。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鞍部队、餐饮娱乐单位,今后要每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义务劳动,彻底清扫单位室(院)内外卫生。
四、市爱卫办将在义务劳动日和周末卫生曰进行检查,对不参加义务劳动的、不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或清理不彻底的单位,将依据《鞍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予以查处;市爱卫办将通过筒报对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的单位予以批评。
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