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爱卫办《关于开展预防
人畜共患病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铁东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现将省爱卫办《关于开展“预防人畜共患病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预防人畜共患病健康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当前,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私自宰杀、买卖和食用病死禽畜现象,为防止农村猪链球菌、禽流感、炭疽等人畜共患病人间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和省爱卫办决定在农村“开展人畜共患病健康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请各县(市)、区相关城区及两个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二、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宣传栏、橱窗等开展宣传,以“健康促进行动”的“金话筒”为平台开展宣传。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制作的人畜共患病健康教育活动传播材料模版印制和制作宣传材料(该资料可查阅辽宁省爱国卫生网),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样式由市健康教育所提供。
三、本次活动时间从8月10日-11月底结束,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两个管委会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健康教育所,以便汇总上报。
二OO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