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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 市卫生局印发了《鞍山市医疗质量考核标准》等6个专项质量考核标准,使全系统医疗、护理、血液管理等工作有章可循。6月和11月,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36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系统的对口检查。全市医疗护理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全年医疗事故较上年减少70%,医疗纠纷和医疗信访案件较上年减少50%。在全省率先编印了《医政管理法规汇编》。对全地区医疗护理管理人员进行了5次大规模的专业培训,促进了全市医疗护理管理干部专业管理能力的提高。制订下发了鞍山市医疗美容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医疗文书,规范了医疗美容机构工作规程。对局直管企事业、医疗美容、药店坐堂医、个体医疗机构等7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质量考核。


[整顿医疗市场]
市卫生局对全市城区400多个个体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普遍进行了卫生法规知识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的培训,对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和药店坐堂医进行了两次培训,并进行考试,注销了一批个体诊所。依法审批并清理整顿了医疗广告市场,鼓励符合规定的广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刊播。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中,召开了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机构负责人通报会,要求立即停止刊播非法医疗广告,全市处罚并取缔了400多起非法医疗广告,使医疗机构广告刊播逐渐步人了良性运行的轨道。逐步放开医疗市场,鼓励开办民办特色专科医院和中医、口腔、医疗美容诊所,批准注册新办民办特色专科医院5个,个体诊所40个;同时逐步淘汰人员技术老化、医疗服务质量差的诊所,全年城区内主动要求注销的个体诊所有27个。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的力度,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医政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1430个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320个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给予了处罚,取消医院分支机构36个,全部清理了医院中的承包、租赁、联办等营利性非独立法人科室、病区11个,注销个体医疗机构64个,取缔非法医疗机构421个,打击街头游医450多起,取缔非法义诊30多起,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3万元,罚款9.33万元。对举报的案件查处率达100%。


[农村卫生建设]
全市卫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卫生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调研,大胆探索农村卫生改革新路子。海城市保持了转制卫生院良性运行,海城市卫生局积极探索大病统筹方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和住院保障制度,改善了农民看病难问题。台安县探索了以股份合作制联合改造卫生院,保持隶属关系、职能任务不变,共吸纳社会资金70万元,修建了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更新了部分设备,聘用了高素质技术人员,改善了医疗条件,提高了服务质量。


[医疗用血管理]
市卫生局下发了《鞍山市紧急用血预案》和《鞍山市安全血液制品远程教育实施方案》,制定了《鞍山市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等,多次对各血站和血库以及用血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全地区输血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年供血量达1701250毫升。全市无偿献血占供血量100%,城区成分血使用率达90%,县级医院成分血使用率达80%,供血差错事故为零。鞍山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受到了国家和省的表彰。


[护理工作]
全市卫生部门积极推广整体护理模式,全市整体护理模式病房占医院病房的80%。举办了“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在全系统评选了10名明星护士和40名优秀护士,完成了258名护土的首次注册和6430名护士的再注册工作。为全市330名30年护龄以上的护士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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