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及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的总体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请省爱卫会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一、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 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意义
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其目的是呼吁大家关注城市健康,并通过社会广泛协助,市民积极参与,用更多的方法来解决健康问题。建设健康城市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实际行动。建设健康城市是构建和谐鞍山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发展要求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加强三个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建设健康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建设健康城市作为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主题,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作为目标,以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为载体,以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努力促进社会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鞍山的目标。
(三)建设健康城市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健康城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健康的人群作为终极目标,把健康的环境作为支持系统,把健康的社会作为保障环节,促进环境、社会与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坚持规划指导,循序渐进,建设健康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应急功近利,坚持统筹规划,逐步推进。要根据我市的特点和需要解决影响健康的因素,制定自己的指标和体系。坚持公众参与、齐抓共管,建设健康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营造人人都有健康,人人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把建设健康城市变成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相互帮助的市民群体,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建设健康城市中的作用。
(四)建设健康城市的总体目标
第一轮建设健康城市规划至 2010 年,通过建设健康城市活动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和居住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到 2010 年,努力使鞍山各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身体健康水平。
二、建设健康城市的主要任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建设健康城市主要任务为:人人拥有健康环境、人人具有健康意识、人人享有健康生活、学习先行地区的经验,将建设健康城市划分为四大类别指标,即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卫生服务、健康人群等四大方面 147 项指标。具体指标及职责分工如下:
1 、具体目标和职责分工:
鞍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及职责分工 (下载)
2 、责任分工
建设健康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各尽其责,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此我们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职责。
(一)卫生局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等卫生法规执法监督工作。
2、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降低传染病职业病等发病率;搞好计划免疫;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蔓延;杜绝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开展对群众的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指导,使群众了解危害健康的因素,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保健能力。
4 、 为市民及时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有计划地开展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降低精神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死亡率和残疾率。
5 、 无毒化处理医疗卫生单位的污水、污物、粪便、垃圾等。
6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前教育、检查工作;普及孕前、孕期教育;提高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和母乳喂养率。
( 二 )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 、 控制人口增长率,保证避孕药具供应。
2 、 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学校。
( 三 ) 建委、城建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旅游局。
1 、 加强市容、市貌基本建设管理,搞好日常清扫保洁和污水、下水疏通、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维护市容、市貌环境整洁优美。
2 、 绿化、美化、净化路、街、巷、广场、花坛及农村村屯和旅游区,逐年增加绿化面积。
3 、 施工场地规范化管理,取缔违章占道经营、治理违章建筑、广告、标语等。
( 四 ) 规划局
依法规划使用和房屋开发,房屋开发卫生设施的配套设计,推动符合卫生要求的新型住宅,留有绿地、体育活动场所、停车场等,远离医院的居民楼群应建有医疗卫生保健站用房。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活动场所。确保饮用水卫生。防止水污染。
( 五 ) 房产局
1 、 保证住房安全,修缮、改善住房条件。
2 、 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确保居民住宅区绿化、美化、清洁卫生。
3 、 建立外来劳务人口公寓。
( 六 ) 发改委、经委
1 、 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保证健康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把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发展结合起来。
2 、 协调企业主管部门抓好文明生产,搞好环境卫生和劳动卫生,防治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开展“健康工作场所”活动。
( 七 ) 财政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卫生事业投入的比例。研究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保证重点,加强基层卫生建设。
( 八 ) 公安局
1 、 严格交通管理、整治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加强车况管理、减少尾气和噪声污染。
2 、 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学会外伤急救及自我救护知识,减少事故伤残、死亡率。
3 、 及时做好火灾、水灾、自然灾害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4 、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打击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活动,稳定社会治安。
5 、 做好养犬管理,防止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6 、 严格废品收购站的审批和管理,严格停车场的管理。
7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 九 ) 环保局
加强环境保护和“三废”(废水、废气、废渣 ) 的治理、噪声控制;
做好防尘排污除污工作,减少空气水源河道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 十 ) 公用局、交通局、城建局、公安局、沈铁鞍山车务段
1 、 治理水源地环境,提高饮用水质量,保证自来水、城市燃气普及供应工作。
2 、 城市铁路、公路交通畅通,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 十一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 、 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发展,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环境条件,重视劳动卫生及女工保健,做好尘毒危害治理。
2 、 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督检查,防止中毒、中暑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伤残死亡事故。
3 、 督促检查企事业、机关团体等各部门的职工体检工作。
4 、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就业范围,积极推行职工失业、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工作;推荐已恢复正常的精神病人劳动就业,完善医疗保险事业。
5 、 扩大社会保障事业,使其保险率达标。
( 十二 ) 教育局
1 、 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人民文化知识水平。加强卫生科普教育。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
2 、 创造优美卫生学习环境,搞好学生饮食、饮水卫生;保障学生用眼卫生。
3 、 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口腔、眼等的保健,注重学生缺陷的矫治和疾病的防治。降低中、小学生常见病发病率。
4 、 重视对大、中、小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5 、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开展“性”教育和防治艾滋病知识教育,杜绝学生吸烟、吸毒等不健康行为。
6 、 与文化、体育部门共同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健康发展。
( 十三 ) 宣传部、文化局、体育局
1 、 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建设“健康城市”的内容,达到人人皆知,促进人人参与。
2 、 开展全民建身活动,赋体育锻炼与卫生健康相结合,组织群众性卫生体育活动。
3 、 开展文娱活动,丰富群众生活;赋文娱与健康相结合,促进群众身心健康。
( 十四 ) 商委、工商局、综合执法局、药监局、质监局、卫生局
1 、 协助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健康市场”活动。
2 、 加强市场、公共场所等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尤其要严格食品产、供、运销的卫生管理。
3 、 打击违法行为,取缔无证商贩和黑加工点。
4 、 杜绝烟草广告。
( 十五 ) 农委、水利局
1 、 建立无公害化蔬菜生产基地,最大限度提供无公害化蔬菜。
2 、 保护水利,充分利用水利资源。
( 十六 ) 民政局、红十字会
1 、 发展社区服务,为儿童、老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会福利服务。
2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保健工作、加强精神病人管理、残疾人自力;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3 、 开展群众性救死扶伤、扶危济贫、敬老助贫、助人为乐活动;对红十字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和初步救治技术培训。
( 十七 ) 精神文明办
1 、 宣扬社会公德、社会风尚,职业道德、敬业尽职和开展对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的宣传活动。
2 、 推动企业、社区、校园、家庭、街头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出文明企业、单位、学校、小区和家庭。
( 十八 ) 爱卫会办公室
1 、 开展社会卫生管理,进行卫生评比活动。
2 、 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发动群众除“四害”,开展无吸烟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 十九 ) 工会、妇联、共青团、老龄委等社会团体
1 、 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学、学生、妇女积极参加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2 、 教育本组织成员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参加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增强文明程度;从自己做起,争做健康人。
3 、 维护职工劳动保健,促进工人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和妇女保健;丰富老年生活,强化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 二十 ) 市直机关工委
协调市直机关搞好创建工作。
( 二十一 ) 各县 ( 市 ) 区政府
保证办事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备适应工作需要;制定本地区健康城市规化和实施计划。
( 二十二 ) 鞍山军分区
协调驻军部队搞好创建工作。
各部门和团体在实际工作中还应结合本职工作制定工作内容、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使全市建设健康城市活动顺利开展。
三、建设健康城市实施步骤
规划 3 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2007 年,下达计划,广泛宣传,建立工作网络,抓好试点。第二阶段为 2008 年,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工作。第三阶段为 2009 年,抓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 2010 年邀请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完善整改提高,进一步探索健康城市新的指标体系,为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奠定基础。
四、建设健康城市保障措施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发展的新举措,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发展,是可持续地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因此,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在思想上要有紧迫感,在行动上要真抓实干。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人、财、物的到位,为建设健康城市活动提供强有力保障。成立鞍山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创建工作。
2 、抓好规划,整体推进,全面建设。
建健康城市活动涉及面广,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面建设阶段,要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各项指标的达标工作,一是要健全一个网络。建立覆盖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建设健康城市网络。二是建立两个体系。制订科学的健康城市指标体系,完善健康促进的法制体系。三是实施三个工程,即:健康宣传工程:建设健康鞍山网络,组建自愿者队伍,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健康细胞工程:重点推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医院、市场、园林、宾馆、饭店等行业建设。健康服务工程:大力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拓展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四是做好四个结合。创建工作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与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日常卫生工作结合。五是抓好五个环节,抓好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和提供健康食品等环境。六是开展六大重点行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构筑健康屏障;做文明市民,建设健康社会;相约健康社区行;婚育新风进万家;清洁空气,绿化家园,美化城市;打造生态鞍山,建设健康城市。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保证健康城市的顺利开展。
3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营造氛围。
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是一项全新的社会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氛围,在宣传中,要抓紧时代的主旋律,把宣传内容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相结合,与培育精神文明相结合,务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市民的认知和认同。
4 、加强指导,严格考核,推进落实。
建设健康城市需要建立一套考核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因此,各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工作制度,要建立专家指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还要建立严格考核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务求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把建设健康城市作为德政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活动情况定期向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汇报,每年评比一次,并授予建设健康城市先进单位和集体,三年结束之后,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