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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卫生监督所简介
鞍山市卫生监督所于2002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它是市卫生局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专职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为了加强预防保健工作,改革和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提高鞍山人民健康水平,加大卫生管理力度,维护稳定局面,保障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在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和调整中,成立了市卫生监督所,这是为进一步适应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监督体系的目的。
市卫生监督所承担的任务是:
负责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行政许可的发放工作;
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职业、放射、传染病、医疗机构、消毒和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卫生监督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各类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负责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结果;
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受理卫生违法事件的投诉、举报及查处卫生违法行为;
负责全地区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及对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负责对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参与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
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投诉电话:0412
5553799
市卫生监督所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62号
市卫生监督所邮编:1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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