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形式: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及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处罚程序:
受理→立案→调查→会议→处罚决定→审批→送达→听证→执行→结案→复议→应诉
简易程序:
现场检查→执行→复议→应诉
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6)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8)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9) 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0) 卫生部《护士管理办法》
(11)《鞍山市职业病防治条例》
(12)《鞍山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